报刊博览>正文

见义勇为老人制止邻家男子虐老被刺死 获赔50万!

2017-07-27 17:20 | 兰州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缩小 放大

核心提示:一场奖励市民见义勇为行为的仪式在我市举行。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阿干镇居民朱维俊家属,领到了由市政府组织,市综治办牵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合作成立的“和谐金城”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出保的50万元保险抚恤金。

兰州晚报讯(记者杨昕)7月26日下午,一场奖励市民见义勇为行为的仪式在我市举行。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阿干镇居民朱维俊家属,领到了由市政府组织,市综治办牵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合作成立的“和谐金城”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出保的50万元保险抚恤金。这是我市首个由政府购买保险赔付给见义勇为者的案例。接下来,该项目将集中为见义勇为的市民陆续出保,发放抚恤金。

2017年3月6日6时30分许,阿干镇烂泥沟社区发生了一起伤害致死案件。62岁的朱维俊为保护77岁的老人刘某不被儿子丁某暴力殴打,被丁某持单刃尖刀捅伤,刺破主动脉、肺脏致大失血死亡。按照《兰州市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朱维俊勇救邻居老人英勇牺牲的行为被兰州市七里河区综治委认定为见义勇行为。在活动现场,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为朱维俊家属捐赠5万元,以褒奖他的精神事迹。拿到巨额保金和捐款的朱维俊妻子百感交集,忍不住流下了泪水,她说,“感谢党和政府,也感谢帮助支持我们的人,真的谢谢大家!”

据悉,作为我市落地实施的民心工程之一,“和谐金城”民生保险于3月28日正式生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见义勇为救治与抚恤。根据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具体为50万元/人。朱维俊是自今年3月份该保险设立以来首位获赔的见义勇为人员。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相关搜索:
我要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

最热评论

刷新

    更多阅读

    点击加载更多

    今日TOP10

    网友还在搜

    热点推荐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