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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间不许签约?王俊凯入学北电限制多 

2017-07-25 14:07 | 中国网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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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电录取通知书上的“特别注意”即“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17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的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纪合约(在校期间实习拍摄除外)。

王俊凯

近日,王俊凯如愿以偿被北京电影学院录取,今年与他同被北电录取的还有X玖少年团的郭子凡。X玖少年团官方微博晒出郭子凡收到的北电录取通知书,在这纸通知书的下面有一项“特别注意”引起热议。

北电录取通知书

北电录取通知书上的“特别注意”即“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17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的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纪合约(在校期间实习拍摄除外)。此规定适用于在校本科生和高职学生,毕业后签约公司随个人意愿。”

网友不禁担忧,王俊凯已被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并且有经纪合约在身,需要毁约吗?不知这项北电的新规定,实施起来究竟有多么严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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