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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草案首次审议:这七类场合不唱国歌还不行!

2017-06-23 07:36 | 重庆商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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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草案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奏唱礼仪规范以及不得奏唱、播放国歌的场合等做出规范。

昨日,国歌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奏唱礼仪规范以及不得奏唱、播放国歌的场合等做出规范。

什么场合不得奏唱?

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草案附件中载明了国歌的歌词和曲谱。

草案明确规定七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表彰仪式、重大纪念仪式、国家公祭等;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草案同时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奏唱时应注意啥?

为了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草案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歌词和曲谱,不得修改国歌歌词,不得采取损害国歌尊严、影响国家形象的奏唱形式。”为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草案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举行升国旗仪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着制式服装的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损害国歌庄严形象咋处理?

草案还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草案明确,国务院确定的主管部门组织审定用于演奏的国歌标准曲谱,录制用于播放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国歌标准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应当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

公共图书馆可用捐赠者姓名命名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经依法登记设立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图书馆。草案还明确了政府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责任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

法定节假日应向公众开放

在强化功能、提升服务方面,草案着眼于把长期以来基层创新实践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草案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配备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开展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同时,草案将免费开放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实践的一系列惠民便民服务举措实现法律化。草案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开展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将推动、引导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应当开放,应当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草案还明确,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提供特殊群体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数字化服务等。

“同等对待”并赋予“冠名权”

草案规定,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给予政策扶持;公共图书馆可以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及其馆舍、其他设施。

根据草案,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公共图书馆,在设立条件、专业化要求、运行管理、财产处置等方面同等对待,草案还明确规定社会力量参与者具有公共图书馆设施、专藏和专题活动的冠名权,这些都是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历史意义的突破。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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