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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续集叫《人民的财产》?周梅森这么说……

2017-04-26 08:27 | 成都商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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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下一部,如果要写,金融反腐是重要的内容,甚至我可以叫下一部为《人民的财产》。

周梅森还会写《人民的名义》续集吗?

我先给大家说个段子吧:说周梅森炒股巨亏,打官司就输,就写剧本还可以。我这里要认真地为自己辟谣,我那个不叫炒股,我叫证券长期投资。我的投资,远远跑过了通货膨胀率。近三年我的投资,每年净利润是百分之三十几,和中国任何一家大的投资公司相比,不比他们差。

关于官司

当时最高检找我写一部反腐作品时,我正身处一场官司之中。

还有说我打官司就输,其实官司还没结束。看了剧的网友都知道,剧中的大风厂涉及股权纠纷,这其实和我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一段惨痛经历有关系。这个特别重要,如果没有切肤之痛,我写不了这么深刻的地方经济的乱象。当时最高检找我写一部反腐作品时,我正身处一场官司之中,非常愤怒。企业的倒闭潮,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轨,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一批批地倒闭,商业道德直线下滑,让我有深深的感受。我就把它融到电视剧和小说当中,构成了一个很漂亮的情节线,沟通了下至基层、上至省委高层的线索通道。只有把人民被腐败所伤害的痛苦反映出来,才有意义。

我简单说下那场官司,2009年我应A公司老板的请求,为他担保的B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200万元。B公司承诺将自己在C农业信用社(后改制成为C银行)的1200万股股权转让给我。由于当时C信用社正在改制成农商银行,不能直接转让,这笔股权就由A公司代持,双方也签订了协议书。然后,A公司在依据与我的约定将涉案股权证交给我的情况下,于2013年年底恶意登报挂失其股权证。而在没有按照银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示催告程序的情况下,仅在违规挂失的次日,C银行就为A公司补办了股权证,随即该股被质押。其后,在我多次索要自己应得股权不得的情况下,将C银行和A公司告上了法庭。

现在二审法院对我与A公司所签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合法有效,却驳回了我要求涉案股权办理股权变更归其所有的诉求。所以我的官司还没有结束,我提出新的官司。而且,我把新的官司融入到下一部戏中,我感受到生活的伤痛,感受到那些人的伤痛,所以我不是在闭门造车。电视剧中把股权判给大风厂,现实中股权也判给我,但无法过户。电视剧中大风厂破产了,现实中我是要求这个企业破产还债。现在又启动,接受我的破产申请,马上要求这家企业破产清算。

关于续集

下一部,如果要写,金融反腐是重要的内容,甚至我可以叫下一部为《人民的财产》。

所以说,金融反腐,是我一直在关注的。下一部,如果要写,金融反腐是重要的内容,甚至我可以叫下一部为《人民的财产》。这部作品目前已经完成了十几万字,随时可能“扔”出来,将依然以大风厂的故事为线索,反腐的重点将放在现在民众关注的金融领域腐败和国企腐败,乃至近段时间引发杀人案的高利贷产业。

现在讨论续集还有点早,我要冷静思考一下。但是我和导演李路已经达成共识,如果有续集,他不会再拍了。他说拍这种题材的戏,太累了。他又是导演,还是总制片人,意味着每天在艺术创作的同时,还要负责协调剧组的方方面面。一部戏拍下来,他整个人都瘦了10多斤。何况,李路能够拍摄的题材太多了,贴近生活的现实题材是他最拿手的,接下来好像还要拍一些其他题材的电视剧。上次和他聊天,他说有一部反映“一带一路”的电视剧,还有网上热度很高的《天上人间》。

关于盗版

全集被恶意泄露是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准确说应该是气愤。

我们每个版本,都会加水印,需要三天时间。这不是简单盗版,有专业人员在分析,是恶意营销,恶意诋毁。一个是规模非常大,迅速。还有一个是免费的,不卖,鼓励大家看、大家转。这是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是犯罪。一部举国关注的戏,都可以公然盗版,我觉着最受打击的并不是我们创作团队,而是国家的形象。

当然,更多给大家带来的是正能量。比如说电视剧中,有个重要的人物叫郑西坡,是公司的工会主席,还是个诗人。他在剧中吟诵了两首诗,《流动的国土》和《母亲的专列》。很多网友反映,尤其是那首《母亲的专列》,特别感人。我想告诉大家,这两首诗歌是沛县文化馆原工会主席、副馆长丁可创作的诗歌。郑西坡的妻子叫孙二云,丁可的妻子叫黄二云,也和孙二云一样,在街头上摆小吃摊,被城管追得到处躲。

我和丁可都是徐州人,第一次见面是1980年在无锡召开的江苏省作家培训班上。但真正让我关注到丁可,是在2015年第5期《扬子江诗刊》开篇刊登的丁可12首诗,我读了后拍案叫绝,觉得他简直就是当代杜甫。其中就有那首《流动的国土》,发表时叫《插上一面旗帜》,是我改为《流动的国土》,更为切题。丁可的诗为什么让我震撼?因为他把中国农民的艰辛写得非常深,非常细腻,能打动人心。

在随后召开的省作协会议上,专门邀请丁可参加会议,对其近40年笔耕不辍在艺术上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会后,我与丁可谈起即将要拍摄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要引用他的两首诗歌。并亲自写了采用合同,剧组工作人员和丁可办理了相关手续,付给了相应报酬。今年1月,由我亲自作序的《丁可诗选》出版发行。

最后,还有些感触想给大家分享,《人民的名义》今天能够大火,并不是偶然的现象,是我20、30年的坚守,市场、人民对我的回报。我从1996年开始创作,虽然中途遭遇过各种困难,包括小圈子的排斥,但是我不寂寞,我一直在坚守,一直在观察。能够写出这些作品,是我20多年的思考,是一次厚积薄发。这个社会,不能没有作家,现实生活更离不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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