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全球跨国公司投资意愿其实并不强烈。即便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仍是跨国公司投资的热点。随着我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扩大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未来中国仍将保持对外资相当规模的吸引力
日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正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我国将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缩减限制类措施,其中,部分行业将取消合资合作要求或外资股比限制。这番有针对性的回答表明,中国正在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可以说,这也是对近段时间来有关“中方给外资进入设置障碍、强制性技术转让”等传言的有力回应。
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领域是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只在少数敏感领域对外商投资有股比限制。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将“限于合资、合作”条目的数量从之前的43条减少到15条。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也没有对外国投资者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要求。此外,我国还鼓励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外方与中方合作者商务谈判中涉及的具体合作条件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与强制性技术转让混为一谈。
在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全球跨国公司投资意愿其实并不强烈。今年早些时候,联合国贸发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流量下降13%,跌至1.52万亿美元。但是,即便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吸引外资较2015年还是增加了2.3%,达到1390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三位。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表明,中国仍是跨国公司投资的热点。
具体到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产业链齐全、价值链完备,相关产业上游下游任何一个产业进入我国,都能找到相配套的企业;另一方面,我国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不断向好。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20条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的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加了外资在华的投资机会。
我国政府在国内外不同场合已对外资做出明确承诺,即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法律法规的完善、产业配套能力的增强、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过去20多年来,我国都保持在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第一的位置上。相信随着我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扩大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未来中国仍将保持对外资相当规模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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