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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严控北京房贷:离婚1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

2017-03-25 15:25 | 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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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知提出,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24日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其中对离婚1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通知提出,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1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商业银行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通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进行规范,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10家房地产中介门店被停业整顿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24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发改、工商、地税及区房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查处涉及“天价学区房”地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继22日关停了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后,又查处了链家、我爱我家、中原中介公司在西城区丰汇园等4个小区附近的10家中介门店。

联合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天价学区房”等高价房涉及的税收缴纳、中介机构违规代理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参与炒房、囤房,哄抬房价的行为等8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记者李延霞、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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