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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楼市限购后调控再加码 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暂停

2017-03-21 07:27 | 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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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继18日发布区域性限购的楼市调控新政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日再次发文,即日起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上述规定,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范围内执行。

同时,长沙市还决定,停止执行此前出台的有条件放开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暂停发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称为“房价洼地”的长沙房价持续上涨,涨幅位居全国城市前列,外地购房大军也开始涌入。3月18日,长沙推出新一轮楼市调控措施,包括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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