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博览>正文

未婚生女致女儿成黑户 公安:亲子鉴定过关就行

2017-02-18 15:08 | 武汉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缩小 放大

核心提示:上周,新洲凤凰镇退休会计曹先生向本报求助,声称他所在小区内有一个身份特殊的小女孩,因为属于“非婚生子女”,一直没能办理户口登记,眼看着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周边的学校却无法接纳她入校,小女孩已经在幼儿园“留级”了一年。

本报讯(记者石伟)“谢谢晚报记者帮我跑腿。现在事情打听清楚了,我会抓紧办手续,不耽误孩子上学。”昨天,新洲居民刘云辉说,困扰了他好几年的“难题”终于可以解决了。

上周,新洲凤凰镇退休会计曹先生向本报求助,声称他所在小区内有一个身份特殊的小女孩,因为属于“非婚生子女”,一直没能办理户口登记,眼看着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周边的学校却无法接纳她入校,小女孩已经在幼儿园“留级”了一年。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赶到新洲,在小姑娘家里见到了曹先生和小姑娘的奶奶。记者查看了小姑娘的出生证明和其父母的身份信息,之后与小女孩的父亲刘云辉取得联系。

刘云辉介绍,他目前在外打工,孩子留在家里由老人帮忙带着。2011年春节,刘云辉与同乡的邓姓姑娘,按照农村传统,在亲朋好友见证下办了喜酒。“当时我只有19岁,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原打算先办喜酒成家,等年龄到了再补办结婚证。”刘云辉说,同年11月,小夫妻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小欣。

谁知,女儿出生之后,两人的感情却破裂了,不愿意再继续一起生活,就没再去补办结婚证。“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想给她办户口,可是一直没办下来。现在眼看孩子6岁了,我去周边的小学询问,都说要有户口才能正常入学。”刘云辉说,他在社区开具了相关证明,又多次到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工作人员要求他提供结婚证才能给孩子上户口。

武汉晚报记者在新洲区公安分局凤凰镇派出所采访时,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也为了防止儿童拐卖,像刘云辉这样的情况,需要证明双方的亲子关系。“并不是要结婚证,但必须要有亲子鉴定。如果是男方抚养孩子,就要做父子或父女亲子鉴定,如果是女方抚养,就要做母子或母女亲子鉴定。只要在任何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取得鉴定结果,拿着这份结果到派出所来,就可以完成户口登记。”

刘云辉说,可能是他之前打听的时候理解错误,现在事情问清楚了,会赶快回家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尽早把孩子的户口问题妥善解决。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相关搜索:
我要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

最热评论

刷新

    更多阅读

    点击加载更多

    今日TOP10

    网友还在搜

    热点推荐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