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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每逢新春佳节更要倍思《禁》

2017-01-26 09:54 | 学习时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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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春节将至,人们心里都在筹划着怎样过一个快乐祥和之年。按照中国的习俗,春节是与家人团圆相聚的日子,也是与朋友联谊祝福的日子。不过,对领导干部来说,春节还应该是每逢佳节倍思“禁”的日子。

为什么领导干部每逢佳节要倍思“禁”?前车之覆乃后车之鉴。从以往查处曝光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看,许多都是在节假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发生的。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方面是由于思想防线没有筑牢,经受不住诱惑所致。因此,领导干部每逢佳节都要更加绷紧廉洁纪律这根弦,牢记禁令,严防腐败。

严禁公款吃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这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挡不住酒肉诱惑,管不住自己的嘴,为了“舌尖上的享受”而煞费苦心。去高档酒店、私人会所担心被查,就躲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吃喝;抽高档香烟怕太显眼,就藏在别的牌子烟盒里;喝茅台酒顾虑太招摇,就装进矿泉水瓶子。这种挖空心思、隐形变异的公款吃喝现象,看似生活小事,实则顶风违纪,必须严惩不贷,不能姑息。

严禁公款旅游。在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已经很少有人明目张胆地动用公款带家人或亲朋好友外出度假、休闲旅游,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收不住自己的腿,采取瞒天过海的方法公款旅游。有的弄虚作假,游山玩水之后,开具会议费、资料费等假发票,回单位或由下属单位报销;有的金蝉脱壳,让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旅游景区观光或者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这种隐身遁形的公款旅游方式,实属不收手、不收敛,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车私用的现象大为减少,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公车私用恋恋不舍,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法,变相私用公车。有的巧立名目、转嫁负担,长期借地方或下属单位的公车使用;有的移花接木、私车公养,由下属单位或民营企业负担等。这种改头换面、披着“隐身衣”的公车私用方式,背离了公车制度改革的方向,有很坏的示范作用,必须予以纠正。

严禁滥发钱物。元旦和春节前夕,中办、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但一些地方和单位打着为职工谋福利、办实事的旗号,或者截留坐支财政性资金,或者从工程项目中套取资金,经集体研究决定,给干部职工发放节日补贴、加班奖金,有的还发放商场购物“领取卡”。这种看似为职工争利益的行为,实则违反财经纪律,必须坚决制止。

严禁借机敛财。春节之际,朋友间相互往来,本是人之常情,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借过年之机,通过给领导干部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方式,疏通关系、跑官要官、办案说情、承揽工程等,对此,不能轻视,认为是小节问题,殊不知,“不矜细行,必累大德”。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小节一松、大节难保;一念之差、借机敛财,就是违纪与沉沦的开始。因此,领导干部要自省自律、慎独慎微,把红包礼金当成毒品来对待,避若蛇蝎,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每逢佳节倍思“禁”非常必要。对领导干部而言,春节是严防节日腐败的重要关节点,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和党纪的约束。从党组织来讲,要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坚决防止反弹。从领导干部个人来讲,要加强党性党规观念和思想道德建设,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在纷繁复杂的诱惑面前,切实保持政治定力、作风定力、生活定力,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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