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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注意!春节期间这些事千万别碰,务必详读!

2017-01-24 08:38 | 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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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6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

2016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2015年中秋节期间,中央纪委也发布过同样的“温馨提醒”,内容是“十个严禁”,刹的就是一些人违规送礼的歪风。

春节即将到来,哪些事情党员干部不能做?

1.参加宴请前不妨先问自己5个问题

节假日期间,各种饭局、酒局很多,也是出现违纪行为的重灾区。

怎样管好自己的嘴?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篇题为《参加宴请前不妨多想想》的文章提到了一个很实用的诀窍:受邀参加任何饭局、宴请,党员干部都可以先问一问以下5个问题:

①在哪吃?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不要去。

②跟谁吃?有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的不能去。

③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的餐馆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是不行的。

④谁买单?公款不行,企业老板买单也容易出问题,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

⑤会不会有不良影响?比如虽然是正常吃饭,但是会不会豪饮烂醉,酒后滋事?有没有可能酒后驾车、打牌赌博?这都是党员干部应该远离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能给错误发生的机会!

2.中办、国办说的6个“严禁”记住了吗?

十八大以来,每到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都会联合发文,提醒党员干部远离“节日腐败”。2016年12月23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七条的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3.禁令不过时:党员干部有8件事不能做

早在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就曾明确提出,党员干部春节8件事不能做。

当时,两办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涉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这一方面,通知提出了“8个严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过对比中办、国办在2015年和2016年发布的两个文件发现,与2015年相比,2016年提出了一些新的内容: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这个说法在2015年文件中并未提及。

大部分的内容两年均有所提到。比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从这5点来看,两年的说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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