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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三部门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

核心提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

资料图:2018年10月1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乐农新村小学,老队员在给新队员佩戴红领巾。新华社发(葛宜年 摄)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近日印发,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

通知明确,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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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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