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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部门发布通知: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等乱象

核心提示:通知显示,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这是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拍摄的一处新建小区(1月6日摄)。新华社记者 范培珅 摄

近日,整肃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租赁市场乱象,是北京市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治理重点。

记者获悉,北京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至今年底,将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等。

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列首位

昨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其中,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列首位。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等等。

其次,将重点整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等。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也是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

将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监管

通知显示,将成立北京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委任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区相应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专项行动并不是一阵风或者运动式。各成员单位应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将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实行常态化管理。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将坚决问责

本次专项行动将强化督查问责机制。要求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加大督察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

市住建委表示,公众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房地产市场乱象进行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各部门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 解读 市住建委:重点打击炒作“学区房”、哄抬房租

为什么要开展专项行动?北京的专项行动整治内容有何特点?

市住建委昨日表示,今年以来,市住建委始终保持房地产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特别是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按照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委等11部门成立北京市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特点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整治内容,实施精准打击。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原有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北京此次专项行动将聚焦炒作“学区房”、垄断房源、哄抬房租、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提供经纪服务、采取暴力或软暴力侵害承租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房地产市场乱象,实施重点打击,联合惩戒。 (记者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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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书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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