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4月22日,两名小读者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湖公园阅读。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江心洲、秦淮河、护城河、玄武湖、月牙湖……记者从南京市绿化园林局获悉,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南京首批市级重要湿地日前确定,此次共有27处湿地入选,面积达7354.51公顷。今后,征用市级重要湿地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制订相关湿地保护方案。
按照江苏规范湿地名录管理工作,江苏将湿地名录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四个层级。专家介绍,自年初启动以来,市级重要湿地的认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认定,首先是区位较为重要或野生动植物分布集中,面积50公顷以上的湖泊、沼泽、库塘或滨海湿地;其次是未列入省级重要湿地的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要饮用或备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湿地;最后市级及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也可按规定认定为市级重要湿地。
记者注意到,此次南京划出的27个市级重要湿地首次明确了“界限”、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比如,秦淮河市级重要湿地就由鼓楼区、秦淮区、建邺区三个区政府主管,每一段的具体责任落实则划分到了所属街道; 而玄武湖这样的公园湿地,主管单位是南京市旅游委,玄武湖公园管理处落实湿地的保护。
专家告诉记者,根据规定,除国防、水利、能源、交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征收、征用或占用市级重要湿地。建设单位如果确实有需要征用市级重要湿地,则必须制订湿地保护方案,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和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施工,以实现湿地在占用过程中的保护和占用后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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