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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将涉及全省82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调。据悉,这次养老金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
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
记者了解到,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第14连调,今年的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一致。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又一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这将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不变,多缴多得
据介绍,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此外,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具体办法为:2017年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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