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昨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完成进驻期间工作任务。
截至7月5日20时,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共接到举报电话3442个,信件1807封,共计5249件,向江苏省转交31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计3866件,其中来电2685件、来信1181件。
江苏省协调联络组向督察组正式反馈,截至7月5日,江苏省共责令整改企业3035家,立案处罚1274家,罚款金额22248.1万元,立案侦查24件,拘留42人,约谈396人,问责291人。
省级督察阶段,督察组重点督察了总体整改情况和省级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促进省级部门一岗双责机制的建立。下沉阶段,聚焦地市党委、政府整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查找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促进地市党委、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责任。汇总阶段,督察组梳理分析,完成案卷归档和督察报告撰写工作。同时,督察组还对江苏省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对江苏省经信委、发改委、太湖办、水利厅等15个省级部门,泰州、南通两个地市开展了42场问询谈话;调阅材料一万余份;对江苏省9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两个地市开展补充督察,现场组制作笔录1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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