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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上困难残疾人将享受非医疗康复补贴!

核心提示: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目前有持证残疾人51.9万人,已经建立残疾人“普惠制+特惠制”的基本康复保障制度,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本市有91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为残疾人提供了医疗康复兜底服务。

图文无关

本报讯(记者叶晓彦)今天上午,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开幕。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本市将推出针对16周岁以上困难残疾人非医疗基本康复服务的补贴政策,受益人最高将获得90%的补贴。这也是全国第一份为这个年龄段的困难残疾人提供的非医疗基本康复补贴。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目前有持证残疾人51.9万人,已经建立残疾人“普惠制+特惠制”的基本康复保障制度,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本市有91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为残疾人提供了医疗康复兜底服务。比如,0至6岁残疾儿童、贫困家庭的7至15岁残疾儿童少年,每年最高可享受3.6万元康复补贴,其他7至15岁残疾儿童少年每月可按类享受500元至2000元的康复补贴。

然而,本市目前对于16周岁以上的困难残疾人的康复补贴政策仍有空白。“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不但需要医疗保障,也需要非医疗保障,即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对于16周岁以上残疾人的非医疗康复服务,都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来实现的,比如脊椎损伤的残疾人需要进行生活重建,如何教残疾人使用轮椅、如何提高生活技能,这些都需要专业的非康复医疗机构来帮助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政府购买服务都是阶段性的,并不能为残疾人带来常态化的康复训练。”为此,本市近期将出台《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对16周岁以上贫困和无稳定性收入残疾人、残疾学生申请非医疗基本康复服务,将给予90%的补贴,其他残疾人给予60%的补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未来5年,本市将在基本康复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社会融合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到2022年,全市16区职业康复中心力争全部落地,融合教育比例将达到75%以上;在就业方面,将落实党政机关岗位预留、定向招录制度,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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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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