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本报报道的南昌城区多家加油站无视禁令给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油,引起了市民的广泛热议。22日,记者就此事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追踪,然而记者发现,该问题究竟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罚,却成为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皮球”。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支队:
没有执法依据
无法进行处罚
22日,南昌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支队(以下简称支队)的执法人员对庐山中大道1055号的亚孚石化下罗加油站、湾里区招贤路的湾里石化加油站、凤凰洲丰和北大道的中国石化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并张贴通告,告知其禁止向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注汽油,记者全程跟随。
凤凰洲丰和北大道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的吴站长表示,虽然工作人员有拒绝给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注汽油,但对自助加油确实是管理不到位,“外面的加油工只有2名,很难顾得上自助加油的无证无牌摩托车。”吴站长说,今后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庐山中大道1055号的亚孚石化下罗加油站,一名负责人表示,加油站并没有收到不允许给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注汽油的通告,“我们以为可以加,才会给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油的。”2016年9月13日下发的通告现在还不知道?对此,该负责人称的确如此。
支队的徐大队长表示,会要求相关加油站对有牌的摩托车也应该要检查行驶证、登记台账以便日常查询,此外,会在本周约谈此次的涉事企业和加油站,约谈内容也是针对摩托车管理、后续监管等问题。
对于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及监管机制来监督加油站,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徐大队长表示,支队虽然有执法权,但对于加油站为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注汽油的行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没办法对其进行强制处罚和管理,只能以下发通告的方式提醒。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管理的通告》中明确表示,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徐大队长说道。
经开公安分局蛟桥派出所:
无牌无证摩托车由交管部门管理
当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经开公安分局蛟桥派出所,该所聂警官等人到达庐山中大道1055号的亚孚石化下罗加油站后向记者表示,公安部门只能对散装汽油进行管理,“如果商务部门在加油站执法被阻拦,我们可以管,但这种加油的情况不在我们的管理范围。”聂警官说道。此外,对于无牌无证摩托车的问题,聂警官称,这属于交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红谷滩交警大队:
只管理无证无牌摩托车上路行为
随后,记者联系了红谷滩交警大队的舒副大队长,他表示,辖区交警走访加油站企业,主要是对进出加油站的车辆进行宣传,对于加油行为无法管理。
“我们发现无证无牌的摩托车会依法暂扣,但是车主拿钱给企业要求加油,也没有法律说不让(车主)加,我们只负责对无牌无证摩托的打击,发现这一类的车子去加油,我们会专门整顿,但是加不加油我们没办法管,只管上路行为。”舒副大队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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