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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孔子学生说中了!鲁哀公果然客死异邦

核心提示:1583年,利玛窦从澳门进入广东,先到肇庆传教,他说当地官员百姓都很有礼貌。后来一些其他传教士被从北京遣送至澳门,一路上也依然礼遇有加,并没有把他们当做罪犯鲁莽相待。

大多数人都听过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但这个称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即便是在逃亡中 孔子仍不忘与弟子演习礼仪

1583年,利玛窦从澳门进入广东,先到肇庆传教,他说当地官员百姓都很有礼貌。后来一些其他传教士被从北京遣送至澳门,一路上也依然礼遇有加,并没有把他们当做罪犯鲁莽相待。这些传教士将在中国旅行的见闻写在信中,寄回欧洲,被刊载在当时的报纸上,引起欧洲知识分子对中国的无限想象与向往,并形塑了他们对中国的认识。

孔子的教学,以《诗》与礼最重要。何以见得?有一回孔子独自在家里的中庭站着,他儿子鲤经过,不敢打扰父亲,便小跑步过去,但被孔子叫住了,问他:“学《诗》了吗?”孔鲤说:“没呢!”孔子告诉他:“不学《诗》,就不知道怎么言谈。”孔鲤便退下来去学《诗》;又有一次,孔子又一个人站在中庭,孔鲤又小跑步过去,又被叫住了:“学礼了吗?”孔鲤还是说:“没呢!”孔子说:“不学礼,就不知道怎么立身。”于是孔鲤又退下来去学礼。懂得如何说话、如何立身处世、应对进退,这才是一名值得尊重的成年人该有的表现。不仅平日生活中要学礼,孔子周游列国14年期间,也不曾因为舟车劳顿而忘却演习礼仪;《史记》说他在离开曹国前往宋国的路上,“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国的将军桓魋要杀孔子,孔子只好离开;后来孔子来到郑国,正值郑国遭遇兵祸,孔子和弟子被逃亡的人群冲散了,子贡问路人,路人答道:“东门那儿有个人长得像圣人,可是郁郁不得志像条丧家狗。”这就是有学者称孔子为“丧家狗”的由来。可注意的是,孔子即使在这样到处流亡、求仕、不得志、经常没饭吃甚至被人追杀的情况下,也没有改变自己的志节,旅途中仍不忘与弟子演习礼仪,可见在孔子心目中,“礼仪”是多么重要。

谈恋爱时两人虽然关系亲密 但如果不懂互相尊敬也不会长久

《论语》里,孔子的一个学生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第一》)最美好的艺术,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礼就是促成这种和谐很重要的方式,不但向外让我们的行为举止合乎常理,向内也可以安定我们的心,使心不外放、不浮躁、不狂妄,止于定与敬。有人会觉得,老是又定又敬的,不累吗?不要礼,大家轻轻松松的有什么不好呢?反正不犯法就行了。这就是贪图眼前享受的短视人随口而出的轻率之语,他们无法预知细微偏差的念头、行为所能造成的无穷后患。曾有一次,我与学生讨论《论语》中的“敬”,谈到所有的关系里都不能少了敬,一名女学生问:“连谈恋爱都要敬吗?那多没意思啊!”没有谈过恋爱的人才会以为两人间的亲密相处,只要你浓我浓就可以了;其后另外一名已经谈了一年恋爱的男学生便说:“恋爱中更需要敬吧!正因为两个人的关系很亲近,但人与人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如果不能互相尊重,那不是很快就会因为个性不合而吵架、分手吗?”礼的核心正是“仁”,由仁发展出对人的敬,“敬”不只是外在行为上的守规矩、有礼貌,更是发自内心对他人的体贴、敬重、珍惜;不只是情侣间需要敬,我的学生中许多是第一次离家住宿舍,小公主、小王子免不了在室友相处中产生摩擦,基本上也都要用“敬”字来解决。

“礼”是为如何当一个标准的人、高尚的人所立下的规矩;“法”则是做人做事的下限,不犯法不表示人品高尚,而只是最低限度的为人而已。现代社会重法而不重礼,换句话说,只是强调“不可以做什么”,却不引导人“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所以许多孩子从小的行为就让人叹息,诸如瞧不起甚至欺负家境贫穷的同伴,或者对爷爷奶奶大呼小叫,家长却没有加以纠正,反而误以为这是尊重、给孩子自由空间;我的许多学生是富二代,家里的钱花不完,但父母除了经济上源源不绝的呵护外,却少有人懂得为孩子指出一条人生的光明大道,顶多要求他们课业成绩要及格、不要惹是生非。这些孩子大多聪明,应付课业不是难事,也很知道父母的底线在哪里,因而,往往将宝贵的青春年华花在抽烟、喝酒、打牌、搓麻将、唱歌、看电影这些轻松的娱乐上;等而下之的则打架、赌博、与人争强斗胜。他们的确没有犯法,但这样的日子开心吗?这样的生命又有什么意思呢?已经发生的事情是容易见到的,尚未发生的事情则难以预知。一个人犯了法、受了法律的制裁,此中我们立即可以看到“法”的作用;但一个人犯了礼,最后身败名裂,一般人却看不到其中深远的关联。

孔子的学生预言鲁哀公无法终老在鲁国 结果真被他言中

《左传·哀公十六年》里记载孔子过世后,鲁哀公为孔子作诔(音lěi,上对下的祭文),说:“老天爷不体恤我鲁国,不为我留下这位元老,让我一人在位,孤独无依,我真伤悲啊!”与孔子感情深厚的子贡大胆进言说:“我恐怕您将无法终老在鲁国啊!您明明知道他是个贤人,但他在世时却不能用他,他死时您偏又为他做诔,这不合于礼;您是国君,却在诔文里称自己为‘一人’,这不是您的名分。孔夫子说:‘失去礼,就会迷失;失去名,就会过失。’您这两项错误都犯了啊!”后来哀公果然被自己的家臣逐出鲁国,四处流亡,客死异邦。

2013年6月的一天,成都62路公交车上,一名女子为了独占两个座位,而与旁边的老先生起了争执,后来竟直接坐到老人腿上。法律上这名女子或许难以追究其责任,但在人品上,这种行为就是严重的失“礼”,失了礼,就是失了行为的分寸。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人品问题。2008年12月14日,刚卸任的美国总统小布什在伊拉克记者会中被记者丢鞋;2009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被一名德国籍男子扔鞋。且将政治立场搁置不谈,一名年轻人在一位长者演讲时公然向他丢鞋,这表现的不是勇气或胆识,而是无知与无礼。当然,这名年轻人或许有他丢鞋的理由与他不得不如此的原因,诸如没有发问时间、没有机会表达他对这位演讲者所代表立场的不满或反对,但这些“不得不”难道就可以将这样的鲁莽行为合理化吗?那是不是以后凡是具有争议的人物演讲,都得先练好一套闪躲术,以备演讲中途避开那些不定时飞来的“正义之鞋”呢?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便已有真知灼见:“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第二》)用政治来引导人民、用刑罚来让人民守规矩,那人民虽然免于受到法律的制裁,却没有羞耻之心;用德行来领导人、用礼仪来规范人,那么人民不但知耻,而且有品格。今天的政治强调法律的同时也强调自由,什么都是“我的自由”“我的权利”“我没有犯法,你管不了我”;我的课上,也曾遇到过学生边上课边阅读其他科目的书,我要求他收起来,他反问:“为什么不可以?”这样的学生难教、难管,这样的人也难以相处,别人为他付出再多心血,他也不会感激;带着这样的态度为人处世,虽聪明不至于犯法,但一生中也只为自己着想,看不到别人的需要,更遑论尊重、珍惜他人。鲁迅的成名作《狂人日记》提出了“礼教吃人”,后来我们总据此来反对所谓两千年的儒家礼教;然而,一方面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真的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缺乏教养、没有分寸、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吗?另一方面,所谓“礼教”的实质内涵,在两千多年的流传与无行文人的曲解下,也早已面目全非,远不是孔子当年讲学、演习“礼”的初衷。我个人很喜欢《论语》里头曾子过世前所说的一段话,这段话有一个非常诚恳的铺垫,场景是曾子病得厉害,鲁国的贵族孟敬子去探病,曾子先说:“鸟死去之前,它的鸣叫是发自内心的悲哀;而我人将死了,你要相信,我说的话是善意的、真实的,绝对不是要欺骗你啊!”这样的话不加修饰,却无比真挚感人,而其后所说的,也是曾子一生学习、修行的心得:“君子最重要的事情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就可以让自身远离粗暴傲慢;时时端正自己的脸色,注意言辞和气息,这样就可以远离鄙陋背理了。至于那些祭祀礼仪的事情,自有专门的执礼负责。”曾子在孔子眼中是愚鲁的,但他一生不曾松懈自我的修养,他的修养方式尤其着重于从外在身体着手,完成内在心灵的中和,身体、脸色、口气,是人呈现于外最主要的三项特征,一个人如果能常常注意自己外在的这些表现,使它们合于礼,心自然就不会离正道太远了。

“礼”最大的意义,便是由外向内达到身心的平衡与美好,成就个人之美、人群之美、国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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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书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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