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将上调,最高每月可缴6096元。此外,还将继续延长北京地区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通知中明确,凡缴存基数超上限的单位,应按照缴存基数上限予以规范,于2018年7月底之前调整完毕。
据了解,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存额上限(也就是现行的标准)是5548元,也就是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这次调整后,提高548元,也就是个人和单位各提高274元。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将继续延长北京地区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
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中还明确,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申请缓缴。(记者 蒲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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