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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首设媒体融合奖项 评选工作即日启动

核心提示:为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新闻奖对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示范导向作用,中国新闻奖自今年起增设媒体融合奖项,设立6个评选项目,分别为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新媒体报道界面和融合创新,共50个奖数。

为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新闻奖对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示范导向作用,中国新闻奖自今年起增设媒体融合奖项,设立6个评选项目,分别为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新媒体报道界面和融合创新,共50个奖数。现已启动相关评选工作,欢迎各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参评。

记协发〔2018〕6号

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行业报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

经中央批准,中国新闻奖增设媒体融合奖项。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评奖办公室起草《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评选办法》,经中国记协党组审议,主席、副主席审改,并报请中宣部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奖宗旨

在中国新闻奖中设立媒体融合奖项是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原创并在其移动端首发,于上一年度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的新闻作品。其中,新闻网站指新闻单位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媒体融合奖项设6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发布时署名为准(发布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发布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主创人员名单。

1.短视频新闻:在移动端发布的短视频类新闻作品(含纪录片)。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新媒体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媒体品牌栏目:新闻媒体在自有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官方账号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3次。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运营团队以及相关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新媒体报道界面:在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界面策划、编辑、设计人员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6.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四、评选标准

1.符合中国新闻奖评选总体标准。

2.即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

3.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其中,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10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音视频类新媒体创意互动作品不超过30分钟。

4.短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剪辑精心,短小精悍。

5.移动直播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

6.新媒体创意互动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交互性强,社会反响好;技术先进,有传播力、感染力;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的高度统一。

7.新媒体品牌栏目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发布平台相适应;发布量大、交互性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

8.新媒体报道界面体现新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运用图片、漫画、音视频等手段表达新闻主题、展现新闻内容,版面语言丰富,界面设计主题鲜明、风格独特、布局合理、互动性强、色彩协调,便于阅读。

9.融合创新要求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10.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总设奖数额不超过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个;二等奖15个左右;三等奖25个左右。

中国记协向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

六、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1.推荐单位。本办法参评范围规定的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发布的符合本办法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参加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合作作品由首发单位推荐。

2.报送单位。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行业报协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是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3.推荐办法、报送办法同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

4.自荐办法。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社会单位、个人可在截稿日期前,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不超过1个参评作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对自荐(他荐)作品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

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二等以上奖,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

七、报送数额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按不超过8件报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解放军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含属地内全国性行业媒体)按不超过5件报送,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社按不超过3件报送。中国行业报协会按不超过10件报送。非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的全国性行业类媒体按不超过1件报送。

如超额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按该单位申报的《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报送作品目录》,撤下排序靠后的作品。

八、报送材料

按照《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报送。

申报材料总体要求和申报办法同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

参评材料填报、制作要求:

(一)《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

由报送单位填报。如同一项目有2件(含)以上参评作品,按投票得票多少为序。

(二)《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

仅限参评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报道界面、融合创新作品奖项填写。

1.“发布账号(APP)”栏须填报规范名称。

2.“社会效果”栏填写作品发布后的社会影响,转载、引用、互动、点击率等情况以及应用新技术情况。

3.“推荐理由”栏填写报送单位撰写的评语,并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未明确填报的,不予受理。

4.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在此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5.提交参评作品全屏截图打印件。

6.提交参评作品二维码打印件。

7.提交音视频类参评作品文字稿。

8.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提交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二等以上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9.参评作品可下载的,使用U盘提供作品原件电子版。文字作品复制为Word文档,音频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视频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能够前进和后退。播出时含有的片头、片尾、广告等内容,不得删除。

(三)《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推荐表》(新媒体品牌栏目)(附件4)。

仅限参评新媒体品牌栏目奖项填写。

填报要求同附件3。

(四)《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新媒体品牌栏目代表作基本情况》(附件5)。

选取2017年上、下半年代表作各1篇。如代表作为音视频类作品,须附代表作文字稿(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届中国新闻奖其他项目评选)。

(五)《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新媒体品牌栏目2017年每月第二周作品目录》(附件6)。

填写连续12个月每月第二周(如遇重大节假日或重大事件,顺延一周)任意1天发布的任意1件作品标题。

九、截止日期

(一)纸质材料

组织报送和自荐(他荐)申报文字材料及作品复印件等,请务必于6月4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中国记协。逾期寄达的,不予受理。

快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筹备组)

邮 编:100062

收件人:王大璐

电 话:010-61002908

(二)电子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报送单位名称+参评作品名称”命名(如“人民日报社+别眨眼,给你看看一周年的雄安”),邮件主题命名为“报送单位+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如“人民日报社+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并于5月28日24时前以邮件形式发至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筹备组)。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邮箱:5826@vip.163.com

十、初评评委条件和初评委员会的产生

(一)初评委员会负责媒体融合奖项初评。初评评委人数30名以内,由中国记协聘任。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

评委实行回避制。各单位申报的评委人选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有作品参评媒体融合奖项的,应当回避。

评委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

(三)评委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1.中宣部新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负责人各1位;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相关工作负责人各1位;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和新媒体常务理事(10人左右)。

2.新闻单位(不含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从事新媒体工作的负责人和一线编辑、记者代表(13人左右)。

3.新媒体专家学者(5人左右)。

评委候选人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新媒体专业委员会确定。

十一、如有未尽事项,由当届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十二、中国记协享有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的使用权。

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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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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