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布。这次机构改革中,有的部门部分职能划转,有的部门整体划转不再保留,改革后中央部门首次公布预算会有哪些新变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地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对于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如教育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公开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
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参照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公开本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其中,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
此外,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如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包括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
该负责人特别说明,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将按预算法规定在4月13日公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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