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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任一个多月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据了解,此次措施遵循金融业对外开放三大原则,覆盖保险银行消费金融等多个领域,分析人士认为,随着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必将加剧,需要尽快激励我国金融机构的改革意识,提高其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遵循三大原则对外开放
易纲宣布,下一步金融业的开放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第二个原则就是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第三个原则就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得金融监管的能力要与开放的程度相匹配。
易纲强调,“中国的哲学讲究‘逐步’和‘渐进’,我们在推动各项政策时都是非常谨慎的。这些措施是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后,在评估各项条件已经成熟、监管已到位、数据已到位后,才往前推进的。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国家主席习近平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首个提及的领域就是金融业,习近平在提到全面促进对外开放的举措时表示,要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具体是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举措要确保落地;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认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进入我国后,我国金融机构通过对其技术溢出的吸收、新产品的模仿,不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提高人才素质,加强金融创新,以及通过对其先进管理经验、管理方法的学习,改善了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了自身经营效率,必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结构产生一定影响,继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系列措施年内将落地
对于中国未来的金融开放,易纲指出下一步金融业开放将和汇率机制改革进行相互配合,金融监管能力将与开放程度相匹配,根据习主席所说的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预计到今年6月30日金融开放措施大部分到位。
最近几个月预计落地的措施包括: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4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港股通每日的额度从130亿元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元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租业务。第六,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易纲还宣布了其他将要在今年年底以前推出的五项措施: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第三,大幅度地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李虹含认为,在本次调整中,证券、基金管理、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同时,承诺在未来几年还会进一步放开投资限制,甚至取消,这些全面而具体的措施,覆盖金融业各大领域,在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上均与以往有所不同,有望引领金融开放的新浪潮,特别是在已透露的金融开放具体政策中,最为引人关注、力度最大的领域之一在于银行业,尤其是外资银行发展空间的提升。目前,在外资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中,中资银行的规模仍然较为有限。此次银行业的开放将有新的突破。
此外,易纲还强调,“目前我们的方向是一定要加强监管,但基本框架还是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职责是清晰的。但从过去这些年的经验来看,我们要特别关注跨市场、跨产品、跨机构的风险传染,目的就是要让银行、证券及保险的资产管理业务都要在同一个规则下竞争,尽量减少监管套利。”
机遇与挑战并存
易纲指出,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都在有序地推进,目前人民银行和各部门都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上述的时间点落实实施,为了促进金融业开放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还将做好配套工作。
易纲同时强调,在扩大金融开放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开放是放宽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同时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不管是什么所有制,都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
在谈及未来几年内,国内金融市场是否会产生变化时,易纲介绍道,虽然每个细分领域还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但现在我们的原则是清楚的,就是在目前审慎监管体系下,对中外资一视同仁,在几年之后,我相信中国市场会更具竞争力,金融业的服务能力会进一步提高,会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里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监管环境也会更好,金融安全程度也会加强。
在李虹含看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进入对我国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金融安全带来隐患,由于中国金融业务长期处于不甚发达的状态,金融产品供给量仍然较低,目前国有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市场上仍占据主导地位,国有金融机构依然能够操纵稀缺的金融资源,在自身的垄断屏蔽下继续维持自身的垄断、低效的经营。国内金融机构长期的资源优热,使外资与中资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处于分割状态,竞争并不充分。
“此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由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生变化,当国内货币政策的意图发生变动时,它们会通过转向国外市场加以规避。这必然会弱化货币政策效应。同时也将增加中外资金融机构与业务的竞争,必须尽快激励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意识,提高其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同时也应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提供附加值较高的新金融产品业务和服务,与中资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实现金融服务业的充分发展与普惠使命。” 李虹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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