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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春日喜报来啦!市民关注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3月9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有效期两年。
只要你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参加积分入户的申请。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市民可通过做慈善、献血、志愿服务等九大项获得相应积分,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违法犯罪的相应减分。
入户起跑线标准分值100分申请人按积分高低排位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年龄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同时,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年度居住证积分的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自公布积分结果十日内,成都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五日。
九大项加分
最高一次加25分 做慈善志愿服务可加分
申请者应该在哪些方面积分呢?成都市列出九大项加分细则,有不少是“送分项”,只要申请者有稳定的住房、职业、社保等,就能获得积分。其中加分单项分分值最高的是获得国家表彰,一次加25分。
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个人贡献指标
个人贡献指标分为五个方面:
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分别按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小时加2分,达到25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减分指标
违法犯罪一次减50分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等会减分。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是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每条减10分。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是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每条减20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细则问答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3大加分区域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中,具体哪些区域可以加分?
具体加分区域为: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中的“自有住所”、“住房租赁”如何理解?
自有住所,是指本市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包括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申请人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住房租赁,包括申请人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中,“居住地转移”、“申请人就业地转移”如何理解?
居住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
申请人就业地转移:一种是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变更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社保参保关系在成都市(含省本级经办机构)范围内不发生变更;另一种是申请人所在原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从原单位离职后,现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在成都市(含省本级经办机构)范围内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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