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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云南巧家讯(记者胡义华 通讯员万李春)昨天上午10点30分,巧家县新闻网官方网站,公布巧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条例,对杨高飞申报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规定,经巧家县森林公安局申报、县综治办审查,拟确认杨高飞灭火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昨天,巧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在巧家县新闻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8日至3月6日。在这份公示中,还附上了杨高飞救火的主要事迹材料。昨天上午10点,巧家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杜如伦向武汉晚报记者介绍,杨高飞救火牺牲的事情发生后,县森林公安局当即进行侦办调查。根据云南省见义勇为申报相关条例,事发当日就开始大量走访调查,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按程序向县综治委申报了杨高飞见义勇为的相关材料。“杨高飞救火牺牲,我们感到很心痛。”杜如伦说,同时案件基本已经查清,也在按程序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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