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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辅助人员本身也需要“辅助”!

2016-11-30 21:10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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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协警、辅警不遵规守纪,知法犯法,不仅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着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

新闻提示

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年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岗位职责清晰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业保障规范到位,队伍素质和形象明显改善,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据新华社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段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的视频,对此,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公开通报称:网传视频内容属实,事发于2016年10月7日晚9时许,广宗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执勤五组负责人赵艳博在带领交通协管员李信捷执勤工作中,李信捷非法收取货车司机现金100元,并被当事人拍摄了视频。目前,涉事协管员已被辞退,当事民警被撤职,另有两名领导受到处分。

交通协管员是为了弥补交通警察警力不足而聘用的,正是国务院相关意见中所说的“警务辅助人员”。对于很多市民来说,不仔细观察或许分不太清楚协警和警察的区别,所以网传的视频当中说的是“交警收黑钱”。也正因如此,协警、辅警不遵规守纪,知法犯法,不仅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着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

但令人遗憾的是,类似于河北广宗的事件并不算太罕见,此前全国各地都曾先后发生过辅警、协警惹祸的乱象。比如说在湖南临澧,曾有一名协警身着制服在孩童面前对其家长动粗;在广东英德,曾有辅警收取“失足女”的“保护费”,为其通风报信;在陕西咸阳,两协警因开警车去买彩票而受到处分……

更令人遗憾的是,个别辅警侵害市民合法权益之后,只是其个人被辞退了事,“临时工”这三个字和“电脑出错”一样,成了管理混乱、监管不严的托词。这样比较一下,河北广宗发生的事件在处理上倒是一种进步——不仅仅收黑钱的交通协管员被辞退,带队民警和相关领导也受到了处分,这可以说完全符合国务院最新意见当中“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虽然辅警闯祸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话说回来,和这类人员的巨大基数对比,更多的人还是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为警务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承受着“临时工”的各种压力和委屈。

对此,《人民日报》就曾刊文述说协警、辅警的酸甜苦辣。比如说,这个工作充满风险,有时也要像警察一样冲锋陷阵,但是收入待遇却比较低,而且成为“正式工”的希望十分渺茫;再比如,一些司机、市民对协警存在偏见,看到警察乖乖认罚,看到协警则爱答不理甚至恶语相向。

现实存在的正反两面都在说明,我们的确需要在顶层设计上给予辅警本身更多“辅助”——既辅助他们摆脱良莠不齐的尴尬,也辅助他们摆脱临时工的困境。

首先,辅警、协警的队伍必须优化,哪些人可以进入这一序列,哪些人不行,聘用需要怎样的标准和程序都要规范化,要避免民警亲戚、熟人介绍之类的裙带关系。此外,在工作过程中,他们的权限更要清清楚楚,什么是职权之内,什么是职权之外含糊不得。警察是一个特殊职业,其职权由《警察法》作出规定,所以带有强制性的措施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力不得由辅警行使。

再者,增强辅警的归属感,别让他们总觉得自己是临时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于其加强自律、提高工作积极性也十分重要。让辅警有职业保障、有升职加薪的盼头,他们才不会为了一点儿小钱而出卖前途。本报评论员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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