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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这回讽刺的是啥?一个大写的“人心”

2016-11-24 21:47 | 北京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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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跟李雪莲的打交道过程中,表面上是一回事,内心里面都藏着“小九九”,都有自己的私心。这里的“方”,就变成了“私心”。

■王金跃

冯小刚导演的新作《我不是潘金莲》宣传时打着“讽刺官场”的口号,但我整部片子看下来,也没有看见对于官场真正有价值的“讽刺”,不过,通过片中的28位男人们,我倒是看到了一个大写的“人心”。

“外圆内方”是中国人的做事哲学,说的是在表面和待人接物上要和气圆润,但内心深处要有自己的坚持和底线。我不知道冯小刚是不是从这句话中得到启发,但《我不是潘金莲》中的这些芸芸众生们,倒颇是懂得这句话的道理。在跟李雪莲的打交道过程中,表面上是一回事,内心里面都藏着“小九九”,都有自己的私心。这里的“方”,就变成了“私心”。

讽刺的力量来自于哪里?其实拿还在公映的《驴得水》来比较就明白了。后者是一把锋利的剑,对着一个偏僻小学拿教育经费“吃空饷”的事件,来反映民国时期从上到下官僚制度的腐败。这里面,有毁灭,有投降,有死亡,这样触目惊心的讽刺才会带来震撼人心的力量。

相比之下,《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发生在当代,虽然影片没有明确表明哪一年,但是片中提及了微博微信,说明故事发生在不久前。这样的时代背景,注定了这部电影不可能运用强烈的讽刺手法。而事实上,片中李雪莲和各级负责人之间的矛盾依然局限在“人民内部矛盾”。从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影片也只是触及了他们的工作态度问题。但,影片中李雪莲的问题真正能够解决好吗?

先说第一个“假离婚”,李雪莲开始上告的理由是自己和丈夫为了分房子,故意假结婚,结果法院同意后,丈夫跟小三结婚了。从法律层面来说,很难鉴定李雪莲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假离婚”,既然难鉴定,那么李雪莲的上述和控告法院院长“受贿”就成了一种胡搅蛮缠的行为,影片故意越过了法理层面的讨论,迅速往官场的“众生态”上面靠,这其实是一种取巧。

李雪莲被丈夫一生气骂是“潘金莲”后,她再度上告,按理说,这样的问题法院解决起来也并不是很难,但影片也越过了这一个具体的案例,直接往“去京城上访”靠。这其实也是一种取巧。

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在故事的结构上还是出现了问题。它不像《驴得水》的故事结构那么严谨,环环相扣。冯小刚导演的电影从来都不缺少好看,片中随便一场戏拿出来,都让人看得会心一笑,很有嚼头,但《我不是潘金莲》整部电影看下来,反而让人有点不知所云。

影片结尾的两场戏,都非常有看点,一场是果园的老板阻止李雪莲上吊;一场是李雪莲偶遇被撤职的县长。前一场强调了人的社会性,在一个社会生态系统中,有时连自杀都不再是个人的单纯行为;后者李雪莲说出了隐藏在内心的巨大秘密,这个秘密足以摧毁了前面苦心营造起来的荒诞气氛,看似弱者的李雪莲,化身为复仇者,让人震惊。

有人说,李雪莲在片中是一个“刁民”,在某种程度上是成立的。她看问题,从来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她可以坦然地去给法官送礼,也可以在事情没有办妥后去告法官;她一次次去京城上告,让当地政府的官员们从看似的强者,变成了事实上的弱者。跟《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不同,李雪莲的身上少了秋菊的温情。

《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重点其实是社会生态中的人,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秘密,有些秘密可以说,有些秘密只能藏在心里。这些“各怀心事”的芸芸众生聚在了一起,就组成了一个社会的洪流。《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其实就是社会上的一个个个体。 J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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