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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猝死,职业保障亟待完善

2016-11-24 20:17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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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为快递企业不会对保险和合同做要求,而承包商属于自负盈亏,大部分承包商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意为快递员购买保险和签订合同。

据《华商报》报道,20日下午5时40分许,湖南一名快递员工尹某猝死在株洲合泰大街上。临死前,他坐在地上,告诉路人,“我好累。”

媒体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快递企业属于承包制,个人花钱就可以承包一个片区,然后再雇用快递员进行快件的投递。因为快递企业不会对保险和合同做要求,而承包商属于自负盈亏,大部分承包商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意为快递员购买保险和签订合同。

近年来,快递员猝死事件偶有发生。与相对较高的收入相对应的,却是快递员必须面对的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个别从业者猝死固然和个体健康有关,存在一定的偶然因素,但必须认识到,对快递人员善加管理,为其提供必要保障,是每一个快递公司要想长远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

要保障快递小哥有尊严地上路,首先要求快递企业维护员工权益。公司必须依照相关法律,严格制定员工工资标准,并将相关法律保障落实到位。

这其中涉及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职工保险。尹某猝死后,其所在快递网点承包商称,由于还在试用期,他没有为尹某购买相关保险。但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针对快递这一“时令性”工种,员工权益也可通过短期保险甚至商业保险的形式落实到位,这就需要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

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在诸如双十一等重要电商节点和快件密集派发期,应加强劳动法规执行的监察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用工情况应予以叫停和处罚,倒逼企业以确保快递人员身体健康为先,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从长远来看,快递行业有序发展还应依靠分拣技术升级、包裹派送智能化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劳动负荷,加快从粗放型发展向精细化发展转型,才能让整体产业实现升级。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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